问题 | 什么是助学金发放的时间? |
释义 | 助学金发放时间及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一般每月发放,但学校常一年发两次,每次发一半。大部分学校将助学金分两次发放,一次在6月中旬,一次在一月份。助学金的发放应考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避免弄虚作假。助学金一般是国家拨款或学校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包括热爱祖国、遵守法律、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和家庭经济困难。建议咨询当地教育局了解助学金到账情况。 法律分析 一、助学金什么时候发放 按照规定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是每月发放到学生。但是有的学校为了方便,都是一年发两次,一次发一半。大部分学校对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是在6月中旬发的,而且助学金是分两次发的,每次发一半,还有一次是在一月份发,大都是在每学期快要结束发的。 与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相关的原则是:国家助学金应该帮那些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的学生顺利地完成学业,而不是单纯按照学习成绩“排出一二等”的做法。再有一点就是应该实事求是,而不仅仅靠一张“贫困证明”来界定,避免出现弄虚作假的发了一笔又一笔,真正贫困的学生却面临着失学、饿肚子的现实,所以助学金的名单一般是要求公示的。助学金一般都是国家拨款或者是学校内部筹集的资金帮助那些学习优秀但家庭困难的孩子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是每人每年3500元、但学校资金足的话会多发点,具体按学校规定。 二、助学金一般到账时间 国家助学金一般每学年分两次到学校账户,前一半一般最迟十一月中旬前会到账,后一半四月中旬前会到帐。学校到帐后按规定应按月发放给受助学生。建议你咨询当地教育局助学金到账情况,如果当地教育局已经下拨,那说明学校未按规定发放。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结语 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中旬和一月份,分两次发放,每次发一半。发放原则应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不仅仅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助学金名单应公示,避免虚假发放。助学金是国家或学校资助的补助资金,国家规定每人每年3500元。助学金一般最迟十一月中旬前到账,建议咨询当地教育局了解到账情况。国家助学金旨在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政策体系资助普通高中学生。申请条件包括热爱祖国、遵守法律、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和家庭经济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六条 境外的组织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合作办学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四章 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三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对教师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8修正):第三章 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二十条 民办学校应当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根据学校章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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