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什么是调解失败案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从理论上讲,调解应当是在立案以后。在立案之前,意味着法院还没有接受这个案件,审判程序还没有起动,法院对该案是无权处理的,那又谈什么调解呢?而且法律规定,调解必须在各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的情况下进行,在立案之前,当事人尚未表明自己对该案的态度,法院凭什么进行调解?所以,在立案之前,如法院进行调解,其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说严重点,是滥用审判权!关于庭外和解,这是当事人自己的权利,既然称之为庭外,那就是不依靠法院的力量自行解决矛盾,法院参与其中,就不是庭外和解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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