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协议书出现文字错误时,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就写错的文字进行修改,或者签署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将错误进行指正修改,或者作废该协议,直接重新订立新的离婚协议书。 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其自婚姻登记机关发放离婚证时生效,离婚协议书已经留存于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不能更改,民政局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