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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人怎么起诉不还钱行为
释义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待人民法院的立案,法院立案后会通知双方,在开庭三日前也会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如果借款人不还款,在担保责任期限内的,担保人就有义务偿还,担保人代为偿还了借款后,有权起诉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偿。一般情况下,担保人的担保应当属于一般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对被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借款人的债务,最终的责任人是借款人,担保人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偿还了借款后,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请注意,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主债务到期后的两年。
    一、担保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而且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担保人追偿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不论担保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担保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担保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担保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担保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担保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担保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担保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担保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担保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担保人丧失求偿权。例如,担保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担保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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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7:3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