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下面三种时间段前到法院申请执行: 1、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执行,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申请执行人书写申请执行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待人员对口头申请应当制作笔录,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外国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中文申请执行书。当事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司法协助条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条约规定办理。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法人申请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