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否有权利要求重疾险公司终止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前有意思表示或者应当知道的重大事项未如实告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此外,同一法律第三十八条规定:“保险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被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要求保险金。”因此,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如实告知自身健康情况或者保险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被保险人则有权利解除合同并要求保险金。但在解除合同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确认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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