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的复印件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欠条复印件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过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就是因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即被否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 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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