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给人起外号侵犯人格权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给他人起外号是侵犯人格权的行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不受侵犯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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