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车祸该如何进行保险理赔 |
释义 | 1、明确所负责任 撞车以后,最好先明确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 2、报案 在报案时,要做的事有: (1)带上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上及对方的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其中,《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修车手续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3、定损 定损时,要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把其中的一联交给定损人员,由他们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一张《定损单》。定损目前是保险公司的特权,但也要维护自己的利益。一定要留意: (1)不要遗漏修理项目; (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 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不必管修理费定的高低——反正修理厂保证把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 4、修车修车时有两件事要做: (1)送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并会给一张《提车单》作为提车时的证明; (2)交费提车。车修好后,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 5、开具事故证明 修完车后,可以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结案后,可得到一张《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6、递交单证: (1)《出险通知书》; (2)《定损单》 (3)《修车发票》; (4)《托修单》,车主是单位的需盖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签字; (5)《施工单》; (6)《材料单》; (7)《事故证明》; (8)《赔款结算单》——车主是单位的需盖公章,车主是个人的需签字。 7、领赔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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