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条例》,申请办理身份证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因此,潍坊直辖市的居民需要前往所辖的县级公安局或归口的市公安局办理身份证,不能直接前往潍坊市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公民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条例》第四条: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局或者归口的市公安局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规定》第十九条:设区的市、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市辖区划分为区,相当于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