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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啥两个字的名字不让上户口
释义
    法律没有规定两个字不能上户口。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姓名权是公民法定权利,就算一个名字在某个地区内严重重复,公安部门也不会为此禁止上户口,或者要求进行更改。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其父亲、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在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没有规定两个字不能上户口。
    《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布后,新命名、更名的人名用字应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
    地名用字方面应引导使用通用规范汉字。姓氏和地名用字中如需补充进字表的,由各地语委、民语委负责收集这些字的字形、读音、来源、用途等详细属性信息,定期报至国家语委,以便《通用规范汉字表》修订时适当补入。
    教育部等十二部门关于贯彻实施《通用规范汉字表》的通知第六条指出:
    户籍和民政管理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等规定,公民在申报户口登记、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姓名登记项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公安部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九条 姓名应不少于两个汉字,少数民族部分群众因民族风俗习惯,允许姓名只有一个汉字。少数民族姓名中的间隔符用“? ”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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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