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海公证员执业许可收费吗 |
释义 | 一、北海公证员执业许可收费吗 不收费 二、北海公证员执业许可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一条条款内容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2006〕10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公证员变更执业机构,应当经所在公证机构同意和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报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公证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机构的,经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后,由拟任用该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第二十一条条款内容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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