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工厂上班受伤劳务不管不问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发生疑似工伤或者职业病,应该要求单位出面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诉和做工伤认定。如果经过认定工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负责。之后赔偿和工伤补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而且工伤情况下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一、单位受伤不报工伤有什么后果 单位受伤不报工伤的,按现行规定,主要的后果有:用人单位未《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不报工伤,劳动者可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自已去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认定书拿到之后,用人单位还是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工伤公司没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在治疗期间公司是不会发放工资的,因此如果发生意外,造成工伤,劳动者一定要进行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权利,减少自己的损失,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以人为本,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主要流程如下:首先应该是用人单位主动将伤者的情况向劳动局进行报告,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申请,劳动者自己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并去周围比较权威性的医院做一个伤残鉴定,将鉴定结果的单子拿回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就可以拿到工伤赔偿了。 三、工伤纠纷怎么迫使对方拿钱 利用法律的方式要求对方拿钱;发生工伤之后,劳动者要去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如果用人单位按照规范给劳动者购买保险的,都会比较配合进行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发生工伤之后,劳动者要去申请工伤认定中存在工伤纠纷的,主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要求给劳动者购买保险,又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应该保存好劳动关系的证据,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和鉴定,若鉴定出伤残等级,就可以拿着鉴定书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工伤赔偿。在这个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保存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是自己能够获得赔偿的前提,最好能提供属于哪个单位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银行转账的工资明细、工作证等劳动关系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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