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一般会遇到什么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 |
释义 | 企业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包括:虚假单位名称、假产权或票据担保、小额合同欺骗、收款后逃跑等。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合同欺诈应满足主观上有欺诈故意、客观上故意虚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获取非法利益的条件。欺诈合同是可撤销的,欺诈具有六个特点。 法律分析 企业常见的合同欺诈行为包括:1、使用虚假单位名称签订合同;2、使用假的产权或票据作为担保;3、通过签订和履行小额合同欺骗对方;4、收到款项后逃跑等行为。合同欺诈是指以签订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符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签订和履行合同。合同欺诈的认定条件包括:1、行为人有故意欺诈的主观意图;2、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从而签订合同;3、行为人因欺诈实现合同获得非法、不正当或不可实现的利益。因欺诈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民事欺诈有六个特点:1、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2、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关键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使对方做出错误承诺,实现签约目的;3、签订合同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实现非法利益;4、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5、在合同签订时,故意省略“合同违约条款”,不约定合同违约的相关处罚规定,使得占据强势的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6、在合同签订时,故意设置“陷阱”或“圈套”,使被欺诈方在合同执行时犯错,使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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