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不进行均等分割的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财产不再进行均等分割的财产: 1、夫妻各自的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在结婚前双方为结婚准备的财产,比如嫁妆、新房的家具。 3、婚前一方被赠与的财产,以及婚后赠与人明确赠与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当事人在婚前继承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后被继承人明确表示只让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 5、女方在与男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前获得的彩礼。 一、离婚女方嫁妆该怎么分 结婚时女方父母给女儿置办嫁妆是我国婚礼中的一个传统习俗,如果发生婚姻纠纷,嫁妆的分割就成为一大焦点。女方的嫁妆是婚前财产吗?离婚时女方的嫁妆怎么分割呢?嫁妆是女方家庭对女方的赠与行为,离婚需要分割时,存在两种情况: 一是登记结婚前陪送的; 二是登记结婚后陪送的。 在婚姻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对女方婚前的赠与,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除女方家人明确表示赠与给某一方或缔结婚姻的双方有财产的特别约定的情况外,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认为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这样处理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然,当事人容易接受,也可以避免矛盾的一个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二、房子到底怎样才算是共同财产 有以下几种情况:1、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2、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5、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出资方父母是向其子女配偶单方赠与,否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6、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子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7、结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给子女买房,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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