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重婚罪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被判重婚罪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民法典规定,因重婚而离婚的,并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由男女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重婚罪构成要件 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 3、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成立婚姻关系。 5、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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