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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的义务
释义
    本文重点阐述了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出租人需承担交付租赁物、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瑕疵担保等义务;承租人则需支付租金、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以及通知义务等。文中强调,在租赁关系中,房东有责任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并承担维修义务。如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导致损失,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另外,房东私自换锁将侵犯承租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分析
    出租人的义务包括:
    1.交付租赁物给承租人。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瑕疵担保。
    二、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一、出租房住了一年灯坏了谁负责
    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租房房东的责任和义务
    房屋租赁关系中,对于房东而言,最主要的义务就是在租赁期间要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这包括房东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对于房客而言,除了支付租金外,首先房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
    三、租房期间房东能私自换锁吗
    租房期间房东不能私自换锁。出租合同是一方支付租金,一方提供租赁物交付对方使用、收益的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承担适租义务,包括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保持租赁物可按约定使用。房屋租赁关系中,房东应当向承租房客交付房屋,提供约定之房屋的正常居住生活功能,租房期间房东私自换锁严重侵害承租人的合法权利。
    结语
    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有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并保持其符合约定用途,同时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则需支付租金并按照约定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并在租赁期间通知房东维修事项。如果房东违反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损失。而房东在租房期间也不能私自换锁,否则将侵犯承租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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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3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