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不得无理由拒赔,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保险法规定进行理赔。被拒赔后,投保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合同义务,不得无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认为保险公司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如果投保人购买了红斑狼疮重疾险,保险公司却拒绝理赔,投保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1. 联系保险公司,要求详细说明理赔拒绝的原因,并据此提出异议。如果保险公司理由不充分,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投诉,要求重新审理理赔申请。 2. 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拒绝理赔,投保人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保险监管机构会调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并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3. 如果以上途径无法解决,投保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总之,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赔偿标准,以及理赔程序和时限等信息。一旦遇到理赔问题,投保人应当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