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分居协议,应当保证协议的内容合法、完整,而且没有争议。一般情况下,分居协议的内容包括:1、分居的期限。应以三个月至两年为限,期限届满,如一方当事人依然认为感情无法复合而要求离婚的,可协议离婚或持该协议向法院起诉离婚。2、分居的终止。协议分居可基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而终止,但应当制作终止分居的书面协议,或办理终止分居的公证。3、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要说明在分居期间,夫妻双方不再有义务与其丈夫或妻子同居。4、协议中要说明子女有谁抚养,抚养费如何承担以及探望权如何行使。5、可以对分居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如无约定或无法达成协议,则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签订分居协议,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并反省除离婚外是否有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也可以为离婚案件的审理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