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务公司需要交税。一般纳税人 劳务派遣 公司适用6% 增值税税率 或者适用5%征收率;对于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3%征收率。而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 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 工资 、福利和为其办理 社会保险 及 住房公积金 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法律客观: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