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事故现场的处理程序: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当场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