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由交通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交警部门查阅现场勘查记录后,应当要求当事人或者证人在现场地图上签字。为检查,可以扣留造成事故的车辆和有关当事人的有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警察部门调查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组织赔偿调解。在确定受伤人员治疗结束或确定损害结果后,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的,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中介的数量不应超过2个。调解不成的,填写调解终止书,通知当事人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一般向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在庭审期间,当事人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