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诉讼是可以口头申请的,但必须有法定的可以使用口头申请的情形,如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或者案情相对简单。《民事诉讼法》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