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拍卖房产程序如下: 1、去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评估房屋价值; 3、评估结果出来后,拍卖保留价根据评估价值确定; 4、委托拍卖公司拍卖房屋,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5、拍卖交易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等。 根据相关规定,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四十五条 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七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第五十二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第五十五条 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