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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公司撤销债务如何清偿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偿还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综上,企业破产后,应当就破产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不能全部偿还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清偿顺序偿还。
    有限公司宣布破产怎么清偿债务
    依照企业破产法的先后顺序清偿。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如何进行清偿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风险提示: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如何清偿?
    对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债务,原则上应由公司以公司的财产来承担,股东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为了维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而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的,也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风险提示: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有限合伙人个人债务如何清偿?
    1、合伙人个人财产足够的,只能以个人财产清偿其个人债务。因为合伙人个人债务只与合伙人个人有关,而不直接与合伙企业发生关系,所以必须先以个人财产偿债而不能先考虑以投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财产偿债。2、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而不能随意动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财产。因为合伙人个人财产一旦出资投入合伙企业,就与该合伙人名下其他个人财产相分离,构成合伙企业财产的一部分,归全体合伙人共同支配,而不能由合伙人个人随意处置。3、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法律赋予债权人特殊的救济手段,即当债权人通过上述两种途径无法完全实现其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风险提示: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第三种救济途径的请求权主体只限于债权人,即强制执行负有个人债务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必须以债权人的请求为前提,而不能由合伙人主动提出分割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不能以偿还个人债务为由主动退出合伙,因为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涉及其他合伙人的切身利益,随意退伙将影响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及其他合伙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除外。
    公司解散如何清偿债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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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