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施工时间、示意图、施工地点、施工人数、工程质量等; 3、所需费用和劳务费的支付; 4、约定违约责任,包括逾期付款、工程质量等; 5、双方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其他约定; 6、双方亲笔签字,说明签订合同的日期。 建房前,双方签订了书面建房合同。建成后,少数房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拖欠剩余工程款,部分房主暂时无力支付,导致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在一些承包包料的建筑工程中,施工队偷工减料,造成房屋质量问题,给业主带来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