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税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可以填独生子女吗 |
释义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一、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 1、子女教育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子女年满3岁至小学人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双方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2、继续教育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的继续教育可选择本人扣除或者其父母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一包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夫妻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5、住房租金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按每月1500元;除上面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大于100万的城市按每月11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等于100万的城市按照每月800元。 6、赡养老人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三、个税赡养老人如何申报 个税赡养老人的申报标准: 1、在填写之前,需要提前准备赡养人的信息,共同赡养人的信息,扣缴义务人的信息; 2、点击修改,填写本人信息,点击保存; 3、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填写被赡养人的出生日期,具体到年月; 4、与纳税人的关系:根据被赡养人与纳税人的关系填报,区分父亲、母亲、其他三种情况,在相应的框架内打√; 5、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无需填写独生子女。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类型和号码; 6、分摊方式: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不需要填写本栏。区分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三种情况,并在相应框内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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