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客票处理方案:2.1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退票手续2.1.1如您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免费退票业务,不收取退票费。2.1.2如您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按照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退票业务。2.1.3如您在我司官网购买的客票,请在官网点击“其他原因”提交退票申请。2.2在客票有效期内办理变更手续2.2.1如您在航班离站前已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可免费变更至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同航线、同服务等级航班一次(如您的客票涉及跨服务等级变更,可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补齐票款之间的差额);如客票按照以上原则办理过客票变更后再次提出客票变更或申请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按照变更后的客票使用条件办理。2.2.2如您在航班离站前未取消客票订座记录,将依据原客票适用条件办理变更业务。2.2.3办理免费变更业务地点:您通过海南航空官网、APP、微信公众号、OTA旗舰店、呼叫中心以及各直属售票处购买的客票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您通过其他渠道购买的客票或您购票渠道无法办理免费变更业务时,可在海南航空呼叫中心或各直属售票处办理。2.2.4如您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2.3已购买随心飞产品客票的旅客,如符合本方案免费退票、变更条款的,须在原出票渠道自助办理非自愿退票,并注明疫情原因影响,经后台人员审核符合则予以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第六条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