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变更后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法律程序: 1、董事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并提出修改草案; 2、股东会表决修改章程的条款; 3、修改公司章程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应当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4、修改公司章程涉及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批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的,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修改公司章程需要公告的,应当依法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涉及登记事项的,必须由公司法人签字才能完成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