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名称 变更后以前的公章没有法律效力。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公章要根据新的公司名称重新制作,变更前的公司名称作废,公章已经无效。 公司变更 后,其失去了法律效力,需要更换公章,才能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但是在变更公司名称前的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合同等,依然有效。如果遇到对公章产生疑问的,只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信息,证明二个名称为同一公司。可以发布公告或者发函说明公章变动情况。 法律客观: 《公司法》执行。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