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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释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1、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一、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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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0:1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