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和总公司打发票怎么处理? |
释义 |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发票应作以下处理: 1、若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需要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否则涉嫌关联交易; 2、若不是独立核算且在同一个区域内,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 3、其他处理方式。 一、成立分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成立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进行分公司名称核准; 2、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4、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 5、办理税务登记证。 步骤办理完毕后,分公司注册就基本完成了。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还需开设分公司银行帐户并申请发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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