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三人支委,缺席一人,参会人为三分之二,达到法定人数,会议有效。但是只是研究,决策权在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只是协调组织机构,不是决策机构。支委会研究发展对象事宜,提请支部党员大会决策。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是不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对于三人支委中缺一人的情况也是可以的(对于党员大会一般要求选举4/5,表决2/3,再就是过半数的要求),上级党委同意之后,就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