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职责有:1. 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是否按规章进行危险点分析工作;2. 工作票中安全举措和危险点防范举措是否正确和完善;3. 审查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成员人数和技术力量是否适当,是否满足工作需要;4.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5. 对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填写、执行方面违反规章的行为进行考核;6. 在工作许可人签字前,工作票签发人是该工作票是否合格的责任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章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