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历医嘱没签字违法吗 |
释义 | 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去起诉该医院,首先要负责任的是医院。这个医院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问题就是制度不完整,连主治医生都不知道是谁,凭他人介绍去看医生,直接跳过了基本程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就类似案件,存在很大的错误。这个后果谁来买单,抱着去治病的希望最终落得这样的结果,医院脱不了干系,向有关部门反应取得帮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中途转院后,能不能再报医疗保险 可以。转院时会有一个填写转院的单子,有了转院的单子,需要医院所在领导以及主治医生主任的签字。有了这些程序,到医院的医保去盖章和签字,这些都搞定了之后,在医院的手续就完成了。之后需要到当地的医保局,到指定的窗口去办理业务,经过审批后,按照正常情况下,异地治疗会有1个月的限制。之后,直接在治疗的医院开始治疗就可以了,结算的时候可以异地直接结算,不需要再回到本地去报销。 二、病人是否有权拒绝出院 医院受到医保局规定平均住院时间的限制,所以在主治医生认为病人可以出院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病人出院。这是卫生局和医保的规定,周转时间受到限制。就像门诊每张方子一般不得超过200元一样,这是规定,不是医生可以控制的。否则医院的科室和主治医生都要罚奖金。 世界是不可理喻的,每个人都只能多一些理解,彼此支持。医生也有难处,只是病人不清楚具体原因罢了。你可以跟医生商量,出院后过几天再住进去,没办法,可笑的是政策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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