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不可做股权质押吗 |
释义 | 合伙企业能不能做股权质押 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出资的份额享有合伙企业的权利,而合伙人之间是可以转让出资的,出资份额具有股份的性质,所以可以进行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二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一、有限合伙企业相对其他合伙企业有哪些特点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3、有限合伙人仅能以劳务以外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4、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 1、除另有约定外,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3、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4、其他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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