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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怎么样给狗办身份证
释义
    成都市举办了首届“成都市文明养犬宣传日”活动,旨在倡导文明养犬,纠正不文明行为,并介绍养犬法规。活动包括犬管办工作人员、民警和爱犬人士现场讲授并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发放文明养犬倡议,以及成都电子犬证的正式上线。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狗的单位或个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或单位证明,以及动物防疫机构发放的犬只免疫证,到社区居委会或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处进行登记,办理犬只准养证。
    法律分析
    成都市犬只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四川省宠物协会以及四川启明小动物保护中心等多家单位合作举办首届“成都市文明养犬宣传日”活动,旨在向全市的狗狗爱好者发出文明养犬的倡议,并进行养犬法规的咨询以及不文明养犬行为的现场纠正示范。
    在位于高新区天府二街的活动现场,犬管办工作人员、民警和爱犬人士现场向大家讲授并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并发出文明养犬倡议。
    文明养犬,首先要从为狗狗办理一张“身份证”开始。现在,市民足不出户就能为爱犬办理电子犬证,非常方便快捷。市民只需关注“蓉城犬管”微信公众号,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犬主个人信息和犬只照片及免疫证照片进行提交,审核通过后就能生成电子犬证。
    二、成都电子犬证
    28日,记者获悉,成都电子犬证正式上线了,在成都范围内养犬,市民通过手机完成实名制注册和宠物犬信息填写,就可轻松办理养犬许可证了。
    2010年,成都出台《成都市犬只管理办法》规定,需在限养区内饲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应持犬只免疫证明和彩色照片,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领经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颁发的准养证后,方可饲养。这就是说,成都范围内养犬,应当给爱犬办理纸质“身份证”。28日,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今后,市民只需要通过手机,就可以在线办理电子犬证了。
    据介绍,如需办理的市民,只需要通过微信搜索公众号“蓉城犬管”,选择下方选项框“犬只管理”、“在线办理”,即可在线办理电子犬证。市民填写身份证号后,就进入实名验证环节,接下来是市民填写手机号码后,通过上传身份证号码、实人检测环节,即可看到认证结果。
    具体办理电子犬证的流程,分为个人申请、单位申请两类。先在“蓉城犬管”在线填写申请表,分为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个人申请递交犬主身份证号、犬只彩色清晰照片、犬只免疫证照片;单位申请递交单位法人身份证号、犬只彩色清晰照片、犬只免疫证照片,随后等待审核。一旦审核通过,就可以生成电子犬证。没有通过审核办理电子犬证的犬只,可能是资料不全,也可能是申请犬只属于成都市禁养犬只。之前已经办理了纸质狗证的主人们,也需要办理电子犬证。
    三、办犬证须知
    据了解,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狗的单位或个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或单位证明,以及动物防疫机构发放的犬只免疫证,并带上1寸犬只彩色照片1张,到社区居委会或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处进行登记。此后,经犬只喂养地的派出所审核、发放犬只准养证,方可饲养。
    犬主携犬外出时,须带上免疫证和犬只准养证,同时还要为狗拴上犬链(或犬绳),链绳的长度不超过1.5米。此外,牵领狗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接受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查询、验证和监督管理。如果犬主没有按规定办理犬只免疫证和犬只准养证,主管机关可责令其在10日内补办。在规定期限内不补办的,由主管机关依法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如果拒不接受处罚,公安机关将对犬只进行强制收容。
    禁止携犬只搭乘公交车
    有关部门还规定,凡是在重点管理区内,犬主不得携(牵)犬只进入市场、商店、饭店、公园、公共绿地、园林、学校、医院、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园、车站及其他公共场所。相关部门还禁止犬主对犬只户外敞放、携(牵)犬只搭乘公交车、不及时清理犬只户外产生的粪便等行为。如果想携犬搭乘出租车,必须征得驾驶员同意。
    同样被禁止的养犬行为还包括:在城市(城镇)人行道上拴(套)养犬只;因养犬而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影响环境卫生;街面流动无证售犬等。
    如果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或不按规定拴(圈)养犬只,公安机关将对犬主或责任人进行处罚。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所需材料
    1.到所在去的宠物防疫站填一张表(主人身份证,户口本,小狗照片)打疫苗,然后防疫站的医生会给你一个防疫站出示的健康证,拿着这个证去派出所,带着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和小狗的一寸照片就行了。
    2.狗的证明,不过是狗可以活的证明,现如今很多城市不准养狗,所以专门有群打狗队,你要是要养条宠物狗那得办狗证,就是带去检查身体,一年办一次,和汽车年检差不多。在有些地方(飞机,火车)带宠物上去必须出示狗证。
    3.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城市街道办事处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发给养犬证和犬只标识;因特殊情况不能当场办理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拓展延伸
    根据所提供的信息,成都举办了首届文明养犬宣传日,旨在倡导狗狗爱好者文明养犬。虽然文明养犬的理念值得提倡,但同时也需要注意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疫病病原体类物质用于动物饲料,禁止在饮用水中使用氯不足以杀死病菌、寄生虫及其他有害物质的消毒剂。同时,养犬者也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随意抛弃犬只等。因此,在倡导狗狗爱好者文明养犬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法律依据
    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10-26)\t第八条\t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12-30)\t第八条\t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生态保护等知识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对相关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依法公开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信息。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03-19)\t第六条\t改变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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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