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
释义 | 重庆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10万元以下的2000—6000元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6%—5% 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5%—4%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4%—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3%—2% 1000万元以上2%—1% 二、代理各类申诉案件的立案,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5000元,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按前述相应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或仲裁案件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取;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曾经代理仲裁的,诉讼 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四、担任法律顾问 (一)为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在12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二)为自然人、家庭、个体工商户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在8000元/年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律师为法律顾问单位参加谈判、草拟重大合同、办理诉讼(或仲裁)案件、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应按各类案件的收费标准酌减收取律师服务费。 五、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协商收费。 六、解答法律咨询、撰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的,实行计时收费。 七、对本收费标准中涉及的任何法律服务,除以上规定的方式以外,均可适用计时收费方式,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工作小时200—2000元。具体的计时、收费方法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 八、律师办理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在收费标准以上收取律师服务费。 九、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外的区县(自治县、市)的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应在上述收费标准以下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减少幅度不应超过收费标准的50%。 十、律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法律事务服务,可以收取差旅费。收费金额在已收取(拟收取)法律服务费总额的10%以内另行向委托人收取。市外办案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另行协商。 十一、以上收费标准中的各类收费金额均为人民币。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另行协商,可以收取外汇。 十二、本办法未作详尽规定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十五、本收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对于律师的民事纠纷案件收费,国家对此是有一定的管理规定的,只不过根据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地方政府会有不同的政策内容发布,所以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政策标准出现,重庆债权债务纠纷律师相关准则只适用于重庆市民,而且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所需要的费用也是不完全相同的,还跟请人和案件有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