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属于。村医不属于财政供养人员,狭义的财政供养人员仅指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部分差额事业人员和离退修人员。广义财政供养人员是指以财政性资金负担个人工资的人员,包括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部分差额事业人员和离退修人员,也包含政府购买服务的政府机构聘用制人员、社区服务者、农村管水员、护林员等。 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村医疗卫生机构中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依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