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维修基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退: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 (三)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房屋灭失的,按照以下规定返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返还业主; (二)售房单位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 (三)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