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的婚假是否包括双休日? |
释义 | 江苏省婚假为连续13天,包括双休日,不可分批休假。结婚年龄达到法定要求可享受3天婚假,双方不在一地的还可获得路程假。再婚亦可享受法定婚假。产假方面,生育者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及多胞胎可延长。流产时根据怀孕时间给予不同天数的产假。怀孕满7个月引产可享受98天产假。工资在婚假和产假期间照发。 法律分析 江苏省的婚假总共包含13天假期,其中包括双休日。如果婚假与其他法定节假日相连,其他休息日算作婚假的一部分,不会延迟假期。婚假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因此,如果婚假时间较长,可能会包括周末假期。但是,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能分批休假。 一、法定婚丧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只针对国营企业。通常都按最长3天计算。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6、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江苏省产假规定: 1、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 3、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 4、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5、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结语 江苏省的婚假和产假规定不同,但都包含一定的假期和工资待遇。对于婚假,双休日也属于婚假的一部分。而对于产假,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享受不同的假期。在享受假期的同时,也要注意工资待遇和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