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人口计生法修正案草案对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虽然也是国家统一规定的,但并不属于《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中的: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故遇上周末的不用补假的。所以婚假天数,包括周末的。根据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晚婚假长短不一,但一般是不包含周末。但是,重庆是唯一一个规定晚婚假增加10天,这10天是指工作日,也就是说不包括周末的。综上,婚假一般是包含周末的,只有重庆的晚婚假才不含周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