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押金拒不退还怎么办? |
释义 | 如何投诉未退押金及房东可扣押金情况: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联系消费者协会介入调解;如无效,可仲裁机构投诉并起诉人民法院;租赁合同约定仲裁方式时应遵守,无约定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房东可扣押金情况:承租人未按时退租、未定期交租金、损坏房东物品。承租人可与房东协商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合同。如需扣除押金,应等于租金及违约金数额。 法律分析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没有退还押金,可以尝试以下途径进行投诉: 1. 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说明情况并请求退款。 2. 联系消费者协会,并说明情况,请求他们介入调解。 如果以上途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1. 根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进行投诉,请求进行仲裁。 2.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仲裁方式,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注意,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应先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以确定是否有任何相关条款可以支持投诉。 二、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 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大致如下: 1.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2.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 3.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扣除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拓展延伸 押金与定金的区别? 押金和定金有如下区别: 1.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定金不能退换,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要双倍返还定金;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 2.定金有限额规定,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押金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3.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人。 结语 房地产开发商没有退还押金,可以尝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投诉。如果以上途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诉讼条款采取行动。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应先仔细阅读租赁合同,以确定是否有任何相关条款可以支持投诉。同时,房东可以扣除押金的情况包括承租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承租人没有定期交纳租金或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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