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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
释义
    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1)在适用机关上,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2)在适用对象上,一般只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但不适用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的公民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一周岁以内的婴儿的妇女,同时也不适用于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3)在适用时间上,为1日以上,15日以下;4)在适用程序上,必须经过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程序。
    卫生行政处罚的封条时限
    无论查封期限多长,任何人私自撕毁封条都是犯法的。有权力贴封条的只有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但是性质有所不同,行政机关的封条主要是固定财产或者场所的状况(相当于固定证据),而司法机关的封条则是一种权力限制。不论上述哪种情况,任何人均不得撕毁封条。擅自撕毁封条会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五十条
    第一款
    第二项的规定有关规定,罚款并处以行政拘留。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其实针对固定场所无证经营的查处,真正的法律程序应该是:城管贴封条查封取证确定违法后,应通知纠正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行政处罚,如果被查户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如果被查户在规定时间内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复议失败后仍不执行处罚,行政机关可以上法院对被查户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和执行。
    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关闭;暂扣、吊销许可证或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没收非法所得、没收违法财务;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其中,根据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具体形式有:
    (一)责令停止建设;
    (二)责令停止试生产;
    (三)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四)责令限期建设配套设施;
    (五)责令重新安装使用;
    (六)责令限期拆除;
    (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八)责令限期治理;
    (九)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设定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的其他具体形式。
    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调解程序
    为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行政处罚法》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程序。本程序所指行政处罚,是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依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对应受制裁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及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机关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行政处罚,适用本程序。
    卫生法律、法规授予卫生行政处罚职权的卫生机构行使卫生行政处罚权的,依照本程序执行。
    第四条卫生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坚持先调查取证后裁决、合法、适当、公正、公开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赔偿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对受侵害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赔偿程序是申请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给予赔偿的,制作赔偿决定书,不予赔偿的,书面通知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行政处罚适用范围的规定
    《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两个方面: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处罚的实施。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指法律规定的有权力设定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首次独立自主地规定何种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规定给予该种违法行为以何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设定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一级国家机关、哪一类性质的国家机关有设定何种行政处罚的权力。具体地说,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各自具有设定哪一种行政处罚的权力。
    《行政处罚法》第2条规定: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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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