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迁出,只有未成年儿童才能保留原户籍吗?有什么办法,还是可以迁到儿童爷爷户口? |
释义 | 未成年子女迁户口的条件概括如下:1.未成年人需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年龄不超过20岁;2.家庭不能发生超计划生育的情况;3.子女户口曾因合理理由未随父迁入,现需投靠父亲;4.如父母户口不在一户内,按母亲优先原则受理申请。迁户口需办理迁出和迁入手续,包括持相关证件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持迁移证号码和相关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法律分析 未成年子女迁户口需要的条件如下: 1、内地户口子女系未成年人,如果超过18周岁,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2、该户家庭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3、全面审核后认为该子女户口曾因合理理由当年未随同父迁入,现须投靠父; 4、其父母户口均在本市但不在一户内的,按照规定应先行并户,因客观因素暂不能并户的按母亲优先原则受理申请。 未成年子女户口市内移居,跨所迁移入户的,须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然后持迁移证号码和迁入地户口簿、身份证照片一张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跨所迁入立户的,须先持房产证和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然后持迁出地户口簿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再持迁移证号码,迁入地房产证或住房证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立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结语 未成年子女迁户口的条件包括:未成年人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年龄不超过20周岁;家庭未发生超计划生育的情况;经全面审核后认定子女曾因合理理由未随同父迁入,现需投靠父亲;父母户口在同一城市但不在一户内的,按照母亲优先原则受理申请。未成年子女市内迁移户口需办理迁出和迁入手续,跨所迁移入户需持迁出地和迁入地户口簿办理手续,跨所迁入立户需先办理微机门牌编号手续,再办理迁出和迁入手续。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持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农村迁往城市需提供录用证明、录取证明或迁入准予证明办理迁出手续。前往边防地区需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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