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纠纷在哪里投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纠纷可以向医院的医务科进行投诉,除此之外,也可以向医院的办公室、基层也就是县、区的医政股、县、区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且,索赔金额一万元以下的,医疗机构可以与患者或其家属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市级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方自行的一个协商解决。 医患双方当事人还可以就医疗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告医院在哪个部门 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 二、医疗调解委员会有什么作用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一个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的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在所在地区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赔处中心根据调解结果向保险公司出具赔款支付通知单,保险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患者支付保险赔款。第三方调解机制的建立,使医疗纠纷处理更加方便、快捷、赔偿快、效率高,向还医院以宁静、还医患以公正、还社会以和谐目标迈进了一大步。调解工作不向医患双方收取任何费用。 法律依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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