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笔录一晚上没回来怎么办 |
释义 | 警察做完笔录,如果录笔录的人涉及的问题没那么严重,就直接回家,但如果符合刑事拘留条件就可以抓人。笔录分两种一种是询问笔录,另一种是讯问笔录。询问笔录主要是针对违法嫌疑人或证人、被害人等形成的笔录,讯问笔录只有对犯罪嫌疑人。 讯问笔录上所列项目,应当按规定填写齐全。侦查人员、翻译人员应当在讯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录音、录像。警察办案时,对案卷的处理一般都是,办案过程中由办案人亲自保管,一般都是放或锁在办案民警的办公桌内。案件办理完毕后,则交由县级公安局的法制科保管。至于警察能不能真正保密,则要根据办案民警的责任心和县级公安局的档案管理制度而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派出所笔录不会消除。一般会永久的保存。如果是不成案的笔录,那么就会进行销毁。笔录是指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警察办案要求相当严格,证人如果不是真实姓名则起不到证据的作用,写了真名又难以为证人保守秘密,因此导致了许多案件发生后,警方找不到证人的难堪局面。如果是询问证人,警察则有义务对证人所述的内容进行保密。 本回答所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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