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务免除的性质:债务免除是一种契约,且属于一种单方行为。债务免除的特点有: 1、债务免除是一种无偿行为; 2、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债务人时生效; 3、债务免除无需理由; 4、债务免除不限定形式; 5、债务免除的其他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 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