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有哪些
释义
    民法典和母婴保健法禁止患有某些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在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需要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鉴定证明,其中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对于患有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可以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民法典取消了1980年民法典内关于“患麻风
    法律分析
    禁止患有民法典和母婴保健法没有规定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的规定。根据民法典和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在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婚前医学检查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三类疾病的检查。
    2、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间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新的民法典已经取消了1980年民法典内:“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规定。因为考虑到我国提出的基本消灭麻风病的标准大大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因此取消麻风病未治愈不宜结婚的规定。
    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以下两种人不宜结婚:一是处于发病期的躁狂、抑郁型精神分裂症者;一是重度智力低下,生活不能自理者。这两种人无行为能力,不可能履行婚姻的权利义务,而且所患疾病极有可能遗传给后代,影响子女的身体健康。
    5、民法典对禁婚情形作了原则规定,即“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实践中,可依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确定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情形,也可由有关部门根据民法典原则制定具体规定。
    结语
    民法典和母婴保健法对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夫妇结婚作出了规定,旨在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健康和权益。同时,卫生行政部门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对患有某些疾病或智力低下的人进行限制,避免其结婚后对后代造成危害。民法典的实施为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夫妇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关注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和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2: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