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法院传唤证人,必须到庭吗 |
释义 | 不是必须到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需要在具体的案件中由法官根据证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一、原告证人不出庭作证如何办 如原告一方的证人在庭前逐步阶段或法院调查询问阶段已经陈述证言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后,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如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作证的,则该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的事实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接受审判人员和当事人的询问。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者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的,视为出庭作证。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以其他方式作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等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六条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作证,申请以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不能出庭的具体原因。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二、合伙纠纷第三人证词重要吗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证言是证据之一,而证人的证言法院会不会采纳,主要看证人对案件的了解程序,证人和当事人的关系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第七十四条证人出庭作证费用承担 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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